在合同期内单位以考核结果为名降职合法吗?

如题所述

合同期内,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离职。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27
完全合法呀,这种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呀,你不服气你可以走得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第2个回答  2019-12-27
如果合同内有明确规定的可以视为合法合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属于内部组织的意见,不合法,但应该符合内部规定的决定的!
第3个回答  2019-12-27
合法,以考核结果是不好的降级。
第4个回答  2019-12-27
这个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如果你确实工作达不到考核要求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但如果公司故意找借口来降职降薪的话,你可以收集证据向劳动部门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