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同学来到上海打寒假工,本来是约定的2月10号就可以走的,但是现在又要求我们必须做到2月15号,我们现在要走也不给我们离职单,来了一个多月也没有和我们签合同,然后中介和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都不让走,劳务公司说你们可以走工资我们就不管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他们属于违法吗?着急啊,各位帮帮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