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重承诺更要会变通?

如题所述

重信守诺是为人永久称颂的处世信条,反悔行为素为君子不齿。然而凡事过犹不及,我们的文化长久以来将我们教育成一个绝对与人为善的好人,使得在许多应该维护自己利益的时候我们都不去据理力争。因此,懂得反悔之道,是一个人通权达变,实现自我价值的必要开端。如果反悔对人对己都没什么坏处,而对于成功合作,玉成好事有促进之益,为何要执迷于愚忠之谬呢?具体的人际交往中,反悔术讲求“毁诺”要有礼有节。“我保证”是语言中最危险的句子之一,所以在许诺时就应该八成把握只说五成,而不应把话说绝说满,免得忽生变故时没有回旋余地。至于不能兑现的请求有时也可答应下来,但也应许诺巧妙,缓兵有术,更不应经常以拖延去反悔。

在两条道路的交叉处有一棵树,一位圣人在树下苦思冥想,他的思绪被一位朝他飞奔而来的小伙子打断。

“救救我,”那位小伙子哀求道,“有个人误称我行窃,他正带领一大帮人追捕我。他们要是抓住我,就会剁掉我的双手。”他爬上那棵树,藏在枝叶中。“请你别告诉他们我躲藏在哪里,”他乞求道。

圣人犀利的目光洞悉那位年轻人对他讲的是实话。稍过片刻,那群村民赶到了,为首者问:“你看没看见有一个年轻人从这里跑过去?”

许多年以前,这位圣人曾发誓永远讲真话。所以,他说他看见过。

“他往哪儿跑啦?”为首者问道。

圣人并不想背叛那位清白无辜的年轻人,可是,他的誓言对他是神圣不可违犯的。

他朝树上指了指。村民们把小伙子从树上拖下来,剁掉了他的双手。

圣人临死的时候面对老天的最后审判,他由于对那位不幸的年轻人的行为而遭到了谴责。“可是,”他抗议道,“我已经发过神圣的誓言,只讲真话,我有义务恪守誓言。”

“就在那一天,”老天回答道,“你热爱虚荣胜过热爱美德。”

重信守诺是一个人起码的立足品质,然而不懂变通,把它抬高到一个绝对不可越过半步的“雷池”,则是僵死呆板的表现。许多人执迷不悟,不懂反悔之道,因一时的轻率许诺和错误决定而处处受限制,这是一种愚忠,一种短见,一种只有傻瓜才会做的事情。

对中国人来讲,限制我们主动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不利承诺便是处处与人为善,做个好人。从儿童时代开始,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所受的教育都是,世界上最高的奖赏莫过于得到他人的赞同。为了讨得父母亲的欢心,我们俯首贴耳,言听计从。为了赢得老师的欢心,我们勤奋好学,规规矩矩。我们跟小伙伴一块儿玩自己的玩具,这样他们就喜欢我们。当我们试图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时,我们就会被指责为自私。为了获得别人的赞许,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中分不清什么是好的思想,什么是坏的思想。其实,那些教导我们辨别好坏的人们自己正是这种是非观念模糊的受害者。

随着我们渐渐长大,情况慢慢明了,老是听从别人,寻求他人的赞同,并不是能够取得成功的最有效的途径。有时候,我们尝试着作一些自我的举动,可是由于受到早期环境的熏陶,我们往往发现会给我们带来苦恼。好人不应该常常表现得自私自利。尽管我们知道自己努力争取获得成功,需要采取某种以我为中心的措施,但是我们仍然继续要做好人。

假如你不理直气壮地坚持要求得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别人不会帮助你。即使你果真维持自己的权利,那些与之利益相关的人也会企图阻挠你。他们希望压得你低人一等,使你灰心丧气,这样你就不会阻碍他们前进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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