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归男方不让看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女方被不允许看望孩子时,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探望权的合理安排等因素,作出相应的判决。

一、探望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因此,女方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权要求探望孩子。
二、如何维护探望权
1、协商解决:首先,女方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协商,制定合理的探望时间和方式。如果男方同意,可以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果,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探望权受到了侵犯,并说明自己希望如何行使探望权。
3、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探望权的合理安排等因素,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女方的探望权受到了侵犯,会判决男方协助女方行使探望权。
三、探望权的执行
如果男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强制男方履行判决。同时,女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男方进行信用惩戒,以促使其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当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女方被不允许看望孩子时,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探望权受到了侵犯,并说明自己希望如何行使探望权。如果法院认为女方的探望权受到了侵犯,会判决男方协助女方行使探望权。如果男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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