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扣押身份证犯法吗?

身份证被别人扣押了,他们算犯法吗?

    私自扣押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拓展资料


居民身份证的扣押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遇有法定情形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强制扣留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从本款规定可以看出,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扣押作了严格限定。居民身份证扣押制度的基本涵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扣押居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限制犯罪嫌疑人随意离开其居住地,除此之外不能有其他目的。
(2)有权扣押居民身份证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3)扣押居民身份证的适用范围法律有明确规定,即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对其他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应扣押居民身份证。

(4)扣押居民身份证的程序具有规范性,公安机关对确实属于应当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需要扣押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严格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当场制作《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居民身份证的扣押具有国家强制性。
从解释论的角度讲,应坚持严格解释,扣押居民身份证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对其他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应扣押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7

1、按照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2、《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所称的担保"并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担保。民法意义上的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第九条所称担保指用人单位以此名义非法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

注意:除了居民的身份证以外,户口簿、护照等重要的个人证件,用人单位也不得非法扣押。

拓展内容: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1

扣押身份证是违法的。

按照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所以,老板扣押身份证,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拓展资料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

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

身份证主要可以用途: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业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9、参与诉讼活动。

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16、提取汇款、邮件。

17、寄卖物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8-12
扣押身份证是犯法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按照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所以,老板
把身份证都拿走了,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犯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检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