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证明
张三是中国XXXXX公司操作工,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从事轧钢工作中,不慎烫伤左腿。
经XXX医院诊断为:左小腿50%XX度烧伤。
上面这段文字适用于《工伤认定申请书》的事故经过。
工伤认定须提交资料:
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
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
3、原始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
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
5、职业病认定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
1、工伤事故的报告
(1)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乡镇、私营个体、三资企业)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由工伤事故单位在当日、最迟第二个工作日快报。
(2)事故快报,可用电话、来人口头或书面送达等形式报告。
(3)事故单位应向劳动保障(已投工伤保险的)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需同时向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报告。
(4)属个人因工伤事故采反映的,来人应提供书面报告,写明事故单位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经济类型、当事人双方的联络电话及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和有关证人、证据。
(5)接报人接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并要求事故单位来人领榷工伤事故报告表》3份,未投保险的领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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