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农村房屋要怎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如题所述

征收集体土地,适用《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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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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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条款应该这样来理解:
第一,征收个人房屋应该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也就是说,针对个人的房屋需要予以拆迁补偿。在实务中,我们一般是按照重置价进行评估补偿,注意一般是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确定要补偿多少钱。所以,如果你个人觉得征迁部门给出的补偿金额过低,低于实际情况的,你可以和征收部门积极沟通协商,同时也可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价值评估,针对个人房屋的价值补偿不能低于房屋价值评估金额。
第二,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句话说的是,房子拆了,原来的宅基地也收回去用作道路建设了,那么征迁部门需要另外给你安排宅基地予以安置,让你建房子住。
综上,拆迁个人合法住宅主要从两个方面予以补偿:①房屋主体价值的补偿,也就是你那堆砖头的钱要补偿给你;②另行安排宅基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里可能会有些偏差,如果涉及一户多宅了,那么征迁单位可以不安排宅基地,但是需要以货币形式补偿退出宅基地安置的权益)。
当然,如果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你应该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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