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餐厅上班18我不想做,可老板不愿意给我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1、根据规定,劳动者提出离职的,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转正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时间一到,即可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
2、根据你的描述,若已经履行完提前通知的义务,单位因此不支付工资不放人的,可以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拨打警察协助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带上劳动合同书或者工资条、工作牌、同事证言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30
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