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5-09-24
1、每个朝代的规定不同。
2、按照西晋的制度,西晋曾经发布过命令,它规定,王公一级的可以置妾八人,郡一级的公侯可以置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员置妾四人,三品、四品官员置妾三人,五品、六品两个人,七品、八品只能纳一个妾。
3、再比如唐《六典》规定了唐朝的制度,按照唐《六典》的规定,在唐朝亲王的妾的数目是十二个,郡王以及一品官十个,二品官八个,三品官六个,四品官四个,五品个三个等等。那麼这些妾都是国家承认的,而且都是有一定的名分名号,一定的特权的。
4、按照明朝的规定,从明朝的《万历会典》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它有这样的规定,它规定亲王可以纳妾十个,而郡王在结婚之后,如果二十五岁还不生育,可以纳妾两个,如果三十岁还不生育,可以再纳两个,也就是郡王一级纳妾四人,到此为止,另外不同级别的,它也有不同的规定,至於民间的百姓,按照明朝的法律规定,只有到了四十岁无子,才可以纳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