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