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照片和聊天记录贴到学校门口触犯了哪些法律

如题所述

触犯了公民肖像权和隐私权,属于违法行为。

    肖像权解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隐私权解释: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处理。

根据案情,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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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6
隐私权,具体的,你可到律伴,咨问下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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