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为参保职员、参保企业减轻参保压力。目前我国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概述有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受益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在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登记、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2.政策内容:
⑴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⑵申请流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行个人申请、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区、村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同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对符合申领条件的,补贴资金将按季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