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增值税消费税比对不符或逾期未申报记录

如题所述

增值税未申报就是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还没有申报的意思。增值税未对比就是防伪税控系统的开票数据与税局系统获取的数据还没有进行比对,暂时没有比对结果,导致无法申报增值税的意思。
企业在月末,要在税控盘里面进行抄报,也就是把本月的开票信息上传到税务局端口,与纳税申报表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果相符的话,就可以进行返写清盘了。如果不相符,申报不过去。

增值税未申报或未对比如下解决方法:
1、清卡失败,先点击确定登录进入开票系统,点击报税处理.
2、点击上报汇总页面弹出上报汇总已成功,点确认.
3、登录电子税务局,点我要申报,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4、进行增值税申报,之后返回开票系统,点击远程清卡
5、页面弹出金税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点击确认即可.
6、如果先申报了增值税再点击的上报汇总,就只能到税局清卡.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有什么不同
增值税与消费税同属于流转税,计税依据基本相同,一般为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无销售额或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纳税人、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1、消费税有实行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比如啤酒、黄酒、卷烟、白酒等,从量计征部分有别于增值税。
2、单纯从量计征的应税消费品收取的押金,逾期视为含税价,征收增值税,但不征收消费税。啤酒的押金只是计算单位适用税额的依据。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适用税率。
4、在受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委托个人加工的,无需代收代缴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加工费×适用税率。
5、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低偿债务的,计算消费税按照同期最高售价计算。
增值税则按照平均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6、视同销售的范围不同,造成计税不一致,一般地,消费税的视同销售较大,比如将自产的轮胎(应税消费品)生产卡车(非应税消费品),此环节征消费税,但不征收增值税。
7、啤酒屋自产自销啤酒,征收营业税和消费税,不征收增值税。这是比较特殊的例子。
8、卷烟、白酒设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分别按照国税函[2009]271号、国税函[2009]380号的规定处理,这也是区别于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重要部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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