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和妈妈离婚时我才十一岁,法院将我判给了妈妈,离婚后的妈妈嫁给了现在的继父,带着我到继父的老家生活,不过他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在继父老家花了一万多买了个旧房子,一年后继父和妈妈生了个孩子,又过了两三年他们贷款把这个房子拆了重修,现在房子价值三十多万了。房产证是继父的名字,现在我结婚了,一直就很算计的继父就逼我拿钱出来,还说什么如果我不拿钱,房子就没有我的份,虽然我不是很在意这份家产,但现在怀孕的我住在家里还要听他那些难听的话,我就来气!难道这房子我没有继承权也没有居住权了?我还想请问下,是不是这房子是他的名字,谁继承的问题是他一个人说了算?难道妈妈没有和他办理结婚证,产权没有妈妈的名字,妈妈就不能对这房子有任何干涉的权力??我之所以想问这个问题,其实是妈妈一直想把家产留给我和妹妹(继父和妈妈的孩子),她担心继父和他前妻的女儿回来和我们争,我想我吃点亏没系,就算全给了妹妹我也能想得通,毕竟我和她有血缘关系,可继父前妻的女儿是没道理来争的吧,她是判给她妈妈的。他那个女儿比我大几岁,平时就老在她爷爷那里要钱用,就是在社会上混的那种,妈妈担心她耍浑,我和妹妹就会要吃亏!麻烦比较懂法律的人士帮我分析解答我的问题!谢谢了!
引用二楼的问题,我是我妈妈带过来了,因为离婚时将我判给了妈妈抚养,房子是继父和妈妈在一起后有的,我妈妈还把唯一的一万多元积蓄拿出来用于买房和做生意,房子拆了重新修建是继父和妈妈一起挣钱修起来的,现在银行里还有贷款没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