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医保交了24年零8个月需补交吗

如题所述

广西的医保交了24年零8个月,还需要补交吗
在广西地区,医保的交纳年限是根据具体的政策规定而定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如果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25年,则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对于未满25年的人员,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25年,或者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部分。
因此,如果您在广西地区已经交纳了24年零8个月的医保费用,且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您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25年,这样就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25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您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25年,那么您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部分,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
对于广西地区的医保交纳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政策规定而定。如果已经交纳了24年零8个月的医保费用,且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25年;如果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25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部分。具体的补缴金额和方式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退休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桂人社发〔XXXX〕XX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2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满2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25年,或者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部分。具体补缴金额和方式由统筹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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