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不顾一切嫁给他,如今他却想赶我走,该不该离婚

如题所述

都赶你走了,应该离。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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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7
离婚跟我走
第2个回答  2018-07-07
离了吧,不爱你在一起也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