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匿名向教育局举报,举报都要提供实名,以便了解具体情况。
投诉举报须知:
1、当个人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
2、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姓名和身份证号。
3、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扩展资料:
教育部再次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
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投诉举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