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的待遇可分为1、国民待遇,即和我们国家一样;2、优惠待遇,即不低于其他外籍员工的待遇;3、本土待遇,和他(她)所在国的待遇一样;4、特殊待遇,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公司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国家的相关政策“《中德协定》已于2002年4月4日起正式生效;《中韩协议》已于2003年5月23日开始生效。同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第26号)第十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期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待遇。”外籍员工在国内享受社保需要很多手续,首先是国家允许的外籍工作签证等等,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可以在国内为这些外籍员工上国民待遇的社保,但考虑的特殊性,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也是对双方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