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但是不好意思说,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想辞职又不好口说,办法就是自己事先书写好辞职信向用人单位递交便是。辞职信可以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即可。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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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6
如果你确定工作不合适,要离开,就自信的说出来
提供一个范文:

自xx年入职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

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我的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XX月底前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在我提交这份 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

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

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6
辞职前一定要三思,等你找好下家才能辞。不要轻易的说出口。
第3个回答  2010-09-06
我想找对象更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