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杀人犯,儿子嫌疑参与毁灭证据!
追答儿子在杀人现场吗
追问只有公安知道,但是他已承认毁灭证据
追答《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它是在《刑事诉讼法》第38条基础上修改而来的,该法第38条规定:辨护人不得帮助他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这就是本罪名的法源。但本条的犯罪不限于刑事诉讼中,它可以指任何诉讼活动,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行政诉讼法》第49条都明确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与当事人共谋或受当事人指使,在物质上、精神上帮助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你好,是需要拘留的
追问病人到他家医院看病,中间不知何因把病人治死,晚上连夜抛埋!病人家属当晚报案,4O多天才破活!后来医院把有利证据全毁灭!这家医院是民营的。
案发合肥,历经快八个月,至今连病人死因末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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