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法庭上会问孩子意愿吗

女儿3周岁,协议离婚随父方生活4个月,由奶奶带着,因为孩子想妈不是生病就是无心上学,我想变更抚养权,孩子是想和妈妈生活的,可她怕她奶,法庭上会问孩子意愿吗?要是她奶教她说不跟妈妈,孩子害怕不敢说实话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法庭上会问孩子意愿的。
法律分析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离婚夫妻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首先要知道如果这个时候起诉到法院的话,一般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然后对症下药,收集对自己有利或者对对方不利的证据,这样在争夺的过程中才能够让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最终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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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7
  小孩年纪还小,按照规定不用询问其本人意见。如果是10周岁以上,则需要询问本人意见。

  你可以与前夫就小孩的探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就探视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目前情况,要请求变更抚养权,得到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18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条、父母双方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在变更抚养权案件之中,法定原则是,只有未成年子女满10周岁,才可以考虑并征求该子女对于抚养权归属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