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请专业法律人士回答,谢谢)

我们公司是刚刚建立的,公司当然招聘时,说综合工资大概在五六千左右,是基本公资加提成的,可是等我们上班后发现公司业绩低下,盈亏平衡都达不到,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于是员工都纷纷离职,公司为了留住员工,哏员工提出以下方案:员工现在实际工资为每月2200元左右,为了留住员工,公司提议每个月预借员工工资,保证员工工资在3000以上。也就是每个月工资只拿2200,公司就发3000,800元算是公司预借员工的。我想问下,如果做了一年后离职,公司每个月预借我800元,一年后,我离职,就是我欠了公司9600元,公司要我还钱,这钱需要还吗?公司说要签协议的,这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要不要还欠公司的钱?

  一、公司还真不傻!想出这个办法也不容易哦

  二、协议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然有效且受法律保护。

  三、看了你的叙述,公司没有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这个协议当然是有效的。

  关键是协议有效后,对你只有一点点的好处,即你可以提前使用公司的钱,只是数额太小。

  请注意协议的用词:预借,这个钱在法律上的定性,就是借给你们员工的。不管你离职还是不离职,这个钱都是要还的!因为这个钱,并不是工资,也不是奖金或提成呀!而是借给你的,借的,当然是要还的!

  四、看来公司的发展遇到了难题,公司的财产可能也有限,为了留住员工,也是费了心思了。留不留在这家公司,你还是仔细考察一下公司的发展前景吧。

  另外,这里也有个小小的问题,比如这个月给你3000,含公司预借的800元;下个月给你3200,全是你自己挣的。在这种情况下,那每个月里,到底哪个月是含公司预借的800元的,这个如何来明确呢?谁来证明呢?谁来监督呢?以后有了纠纷,谁说了算?

追问

说的预借,说是考虑公司以后的发展情况,现在不是没提成吗?说是等公司效益上来后,基本工资加提成超过过了3000。有提成拿了,公司就不在预借。预借是为了保证员工基本正常的生活开支。而且公司现在说的也很模糊,没说提成超过了3000后,要不要扣钱来还现在预借的钱

追答

  1、公司嘴巴可以说的天花乱坠,不过公司能不能把说的,在白纸上写一下啊?
  2、关键是纸上写的是:预借!将来有了纠纷,这就是证据。至于说过什么?有用吗?
  3、公司如果这样糊弄,好像也不太地道哦,有话说在明处嘛,公司有困难,大家同心协力渡难关,这才是正道!耍嘴皮子,带人玩呢!如果将来不要你们还了,那为什么要写:预借呀?直接给你们3000元,不就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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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8
法律分析:
第一,需要明确一下这份协议的性质,它是属于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还是其他性质的合同
第二,你们以前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那么以前对工资支付的约定可以排除这份协议的效力
第三,公司所说的预借员工工资的性质是不明确的,因为这种预借不同于合同法上的普通借贷合同。包括三点:第一,这种预借是否有期限,期限届满是否需要返还预借的工资;第二,如果属于公司借给员工的话,那这800元就不是工资的组成部分,那么涉及到以后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时对员工是不利的,第三,某种意义上讲,这800元应当可以理解为对员工的奖励
第四,这份协议限制了员工部分权利,不涉及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可以自由解除合同,但该预借款限制了劳动者的这一权利,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签订了该协其效力也未必无效,合同法解释规定,只有违反禁止性或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的。
法律建议:不要签订以上协议,直接要求公司支付每月3000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4-03-18
既然是预借就会形成债务关系,钱当然是要还的,除非公司明确约定免除债务。协议只要自愿真实,内容不违法就受法律保护。公司签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对劳动者而言没有意义,借的钱不是工资就得还。除非在协议里写明,所有借款不须返还。
第3个回答  2014-03-18
有借有还,预借的在离职的时候有超出的当然需要返还了。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第4个回答  2014-03-18
呃,这个不保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