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保,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必须支付员工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结算工资按照以下公式: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
按照你的描述,你工作只有19天,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还没有构成违法行为,这点公司没有过错。但是公司规定要15天的离职期,这个是不合理的,劳动规定只要三天就可以。另外无论是任何原因离职(包括自离),公司都必须支付实际工作日的工资给员工,所以这点公司不给你发工资也是不合理的。
建议你拿出劳动法跟你们公司的HR认真沟通,态度尽可能缓和一点,然后在你可以接受的前提下,配合公司的安排,尽可能通过协商拿到工资。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就可以去劳动部门要求仲裁。
劳动部门仲裁的时候,你要做好保留证据的准备,以下都可以作为证据,保留至少一项证据,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
1. 入职邀请函;
2. 工作证;
3. 工资发放账号流水;(这项你没有发过工资,应该没有,但是如果工资卡是公司代办的,也可以做证明)
4. 同事证言;
最后祝你能够拿到应得工资,并且找到你理想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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