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印章阳文章一般用在前。
姓名章一般分朱文(阳文)白文(阴文)两种,一幅书法作品的名章最好不盖两个朱文或白文章,要盖两方时,宜一朱一白,两章之间留一个章的空位,两章大小,不宜悬殊。款尾用多章时,次序是先姓名章,后字、号章。
用时,朱文红色轻,用在上边;白文红重,放在下边。
姓名有连在一起的,也有分开的。题款用章,以一名一字为正,一姓一名亦可。款名,印字;款字,则用姓名章。款有姓,可用名章,款无姓,或不落款者,应用姓名章,以利辨识作者。
扩展资料:
印章是书法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白纸、黑字、红印,色彩对比强烈。它不但具有装饰和衬托作用,而且能起到调节疏密,补救虚实,消除平板,稳定平衡等重要作用。此外,图章本身有多种形状,有粗细巧拙等多种风格,与墨字配合,可以丰富书法作品的形式。
印的字体以篆为主。分阴文(白字)和阳文(红字),有的印章上兼用阴文和阳文。一般一方印上用一体。两块印用在一幅作品上,也是一阴文、一阳文的参差错开,以变化为丰富。
印的形状有方、长方、圆、长圆、椭圆和不规则的自然形状(随形章)。
印章分“名章”和“闲章”两类。名章即作者的姓名、笔名、字号等,即“名号印”。一般盖在下款的下面或左侧,可盖一方,也可盖一对,一方白文,一方朱文。或一为姓名印,一为字号印;或一印有姓无名,一印有名无姓。不可两方都有姓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名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