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吗

如题所述

可以去民政局调取。
一、离婚协议的重要性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关于财产、子女抚养等事项的重要协议。它记录了双方在离婚后的权益和责任,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妥善保管离婚协议对双方都很重要。
二、离婚协议丢失后的处理办法
如果离婚协议不幸丢失,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尝试找回原协议:首先,当事人可以在家中或办公室等可能存放协议的地方仔细查找。如果无法找到,可以考虑是否曾经将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保存在其他地方。
2、向民政局申请调取:如果无法找回原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民政局申请调取离婚协议。民政局作为婚姻登记机关,会保留有婚姻登记档案,包括离婚协议。
三、向民政局申请调取离婚协议的步骤
1、准备相关材料:当事人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及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2、前往民政局办理:当事人需要亲自前往当地民政局,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
3、等待审核和调取:民政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帮助当事人调取离婚协议。
四、注意事项
1、尽快办理:一旦发现离婚协议丢失,当事人应尽快办理调取手续,以免因时间过长导致档案丢失或难以查找。
2、费用问题: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向民政局申请调取离婚协议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事人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协议丢失了,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民政局申请调取。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尽快办理手续。同时,当事人也应注意费用问题,以免因费用问题影响办理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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