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作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权利的规定。
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人自己或者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能力或者资格。所谓公务员的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能力和资格。其含义是:一是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为前提;二是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公务员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公务;三是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明文规定,并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