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被公司裁员,简历上离职原因应该怎么填呢?有必要向新公司解释吗?首先给出我的答案:离职原因,尽可能实话实说,如果自己觉得不太好,可以说下自己思想的变化,从中得到的经验教训。薪资谈判是劳资双方的博弈,期望薪资当然也可以写跟被裁公司一样的。接下来分别分析解释。离职原因可以分成2种,一种是可以说的客观原因,比如公司裁员,公司倒闭,公司搬家,公司政策朝令夕改等等,一种是不好说的主观原因,比如觉得老板不公平,同事太刻薄,奖金政策不合理等等。如果不知道离职原因怎么说,大概是因为主观原因导致,自己也觉得别的公司未必认同,又不会或者不想说谎,才有怎么说的疑问吧。
个人建议,离职原因有客观的就说客观的,只有主观原因,则需要反思自己在上份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而不是一面之词说上家公司的种种不好;也可以承认就是自己的原因,比如身体不好,不能接受996强度的工作,这样可以避免再次进入同样强度的公司。期望薪资,基于个人不同的情况和诉求,有不同的写法,可以写更高,可以平行,也可以更低。
这里例举几个薪资更低和持平的情况。原来薪资偏高,特别想去的公司能给的薪资偏低,这时候可以写低。比如北上广的人员,想回到自己二三四线城市的老家,同样的职位,因为地区差异,薪资有落差。如果写低一些,不只是数字上更加匹配新的公司,而且态度上也做了证明,证明自己愿意立足当地,入乡随俗。如果原来薪资一般,特别想去的公司能提供的薪资也一般,这时候薪资要求可以写和被裁的公司时一样。求职面试,是双向的选择,价值观相同,彼此的能力对方认可,彼此的诉求对方能接,达到相对的平衡,这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