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权力通俗的理解

如题所述

权利和权力通俗的理解如下:

1、权利:权利指法律上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可以表现为权利享有者有权自己作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权利享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抑止一定的行为。权利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2、权力:一种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另一种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权力的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如果在一个集体中,领导主体本身也投入了一部分价值资源,这就是意味着领导主体所支配的全部价值资源中有一部分属于自己的,另一部分属于集体其他成员的,这样权力可以细分为公权力与私权力。

权利和权力的区别:

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

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民事行为时,也是权利主体)。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按其行为属性来讲,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

2、强制性不同:

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不同。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当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示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但权利人不得自行对相对人施以强制力。如不得因为讨债而拘留、殴打债务人。因此,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权力百度百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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