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公文发文缺少某一文号该如何处理?

某一文号文件没有(不是丢失,由于发文不严密细致,漏过去了,)
比如有31号文件,没有32号文件,有33号文件。。,
除了补发文件,还有什么其他的处理办法?》
是否需要像废弃文件一样,发文作说明?

漏发的文号我认为既不用补发也不用说明,这种工作失误在政府公文中一般不会出现,因为政府公文印发前要经过若干道程序审核。在部门之间印发的公文中有时可能会出现这一情况,真出现这一情况了一般采取将错就错的办法,文号以上一期为基础接着往下印,漏掉的文号再没有专们问到这事前不作特意说明,问到了再作专项解释。这是我的理解,不对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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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0
漏发的文号我认为既不用补发也不用说明,这种工作失误在政府公文中一般不会出现,因为政府公文印发前要经过若干道程序审核。在部门之间印发的公文中有时可能会出现这一情况,真出现这一情况了一般采取将错就错的办法,文号以上一期为基础接着往下印,漏掉的文号再没有专们问到这事前不作特意说明,问到了再作专项解释。这是我的理解,不对请指正。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14
已经造成这个局面,如果有合适的不需要计较发文时间的文件,可以像您所说的办法进行补发文件。
如果没有,建议直接存档,不用发文作说明(有点多此一举了)。人非圣贤,错误难免,连高层都有疏漏的时候,所以这是可以理解的。
第3个回答  2010-09-12
直接存档。或是补几个假文件。什么领导小组这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