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短期借款产生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题所述

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短期借款的应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1、如果利息是月末预提的方式,按季度支付利息时:

每月月末预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每月应负担的利息额】

(每月都做这个分录,一个季度有三次,得预提三次)

最后按季度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前面三个月所有预提利息的汇总额】

贷:银行存款

2、同样是月末预提,按季度支付利息,

但是,只计提两个月,这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直接支付情况,

每月月末预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每月应负担的利息额】

(既然只计提两个月,那我们只在前两个月做计提分录)

最后按季度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前面两个月所有预提利息的汇总额】

财务费用【第三个月所应当负担的利息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短期借款的核算包含哪些方面?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

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整体上来说,其实根据小编老师针对短期借款收到的利息收益的话,在会计分录上的处理是可以通过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明细科目来核算的,如果你们看完上文资料后对此内容的解读有什么其他的看法,欢迎你们来我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咨询,这里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可以免费阅读.

企业从银行借入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怎么核算

答: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连同本金一起支付.

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

短期借款利息一般计入财务费用,利息预提的,应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利息直接支付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企业跟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企业借入各种长期借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

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转销的利息调整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归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如果是按月或季度偿还利息的话就可以按期计提,如果是到期一次性归还,可以通过应付利息来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包括长期借款相应的处理,笔者也为大家做了分享,感谢各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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