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推广|新媒体侵权风险及对策

如题所述

一、侵权案例怕侵权,不敢用图,文字代替

(文字也只敢用免费商用的方正-仿宋字体)。

最著名的案例,葛优诉艺龙网表情包侵犯肖像权一案,判决艺龙网在其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置顶72小时,30日内不得删除,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7万元,支付其维权合理支出5000元。

(一)著作权侵权

图片侵权纠纷类案件是目前新媒体侵权中赔偿金额较高,案件数目也比较多,以目前查到的法院公布的50份判决书为例,大部分案件都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协商解决,原告撤诉。

(一)肖像权侵权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案例来看,肖像权侵权以明星起诉整容医疗机构较多,以如下几个案子为例:

(一)字体侵权

二、侵权的几种形式新媒体侵权有如下几种常见的形式:

第一,不注明作者,不注明来源媒体,也未经授权就转载他人的作品。

此类行为侵犯了原创者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也是著作权侵权中情节最严重的一种行为。

法律规定:

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若转载过程中又对原作品进行篡改,则又侵犯了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第二,注明作者和出处,但未经作者或媒体授权。

这一类侵权行为比较常见,部分新媒体小编误认为,只要标注了作者和出处,就等于获得了原作者的授权。但是法律规定:转载他人的文字作品、图片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作品,必须取得明示许可的权利人同意。因此,注明作者和出处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

法律规定: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侵犯肖像权。

自媒体未经允许刊载图片及文章,在文章中使用含有自然人肖像的图片,侵犯自然人的肖像权。

法院认为:在同一页面的文章末尾部分通过文字、图片形式对其促销活动进行介绍推广、设置商业链接,读者在阅读完毕文章后很容易继续阅读推广内容、点击商业链接。因此,主观上具有宣传、销售其商品或者服务的目的,具有明显的业务导向和营利属性。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第四、未经允许进行摘录和整合(自媒体行话叫洗稿)。

将几篇文章摘录,整合成为一篇文章,必须经过原著作权人的同意,获取授权,并且注明所引作品的标题和来源。否则构成侵权。

如果,经过原著作权人的同意,获取授权,汇编则形成新的作品,汇编人将拥有新作品的著作权。

因此,若微信公众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摘录、整合其他著作权人作品内容,未构成新的汇编作品,则将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重点说三遍:获得授权)

法律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六款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小提示: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

文章抄袭:纸媒公开价是100-300/千字

图片侵权:目前判决平均赔偿在3500-5000一张

三、几个常见误区的解读1.图片上并无水印,主观上并没有故意去使用图片,收到投诉后就删除侵权的内容,还需要赔偿吗?

只要你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复制、网络传播等行为,就构成侵权。

著作权侵权不以主观故意为构成要件,与民事权利在侵权方面表现不同。因此,不论主观上是否故意,均为侵权。

例子:百度图片上有的图片并未标注版权,但是依旧有侵权风险

2.这样的免责声明是否有效?

很多公众号文章末尾有免责申明,例如:免责声明:感谢作者辛苦付出与创作,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版权问题欢迎留言联系删除。这种免责申明压根没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并没有此类免责的规定。

例子:某公众号的文末截图:

3.我联系了文章转载授权,是不是就获得文章内所有内容的版权,不构成侵权?

不一定,有的大号的文章配图是和版权公司合作的,大号号主本身只有图片的使用权,并无版权。联系文章转载授权后只获得文字作品的授权,而未获得图片作品的授权。

例如:某大号文字的配图为知名版权公司

小提示:联系带有上图的标注配图来源的文章,请记得将配图更换为无版权图片,无版权图片库见后文分享。

4.公众号文章未标明原创标识,直接转载是否构成侵权?

构成著作权侵权,微信公众号的原创保护标识是为了鼓励作者原创作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有标记原创标识的作品才有著作权,未标记著作权的作品也受到著作权保护。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5.哪些内容不受著作权保护,可以直接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小提示:区分时事新闻和时事新闻类作品。时事新闻作为一种事实,不是著作权法所调整的范围。但著作权人根据时事新闻所创作的时事新闻类作品则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前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咨询我有关于发了一条新闻,被违规删除的事,须注意,“通过网站、应用程序和内容平台发布和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新闻信息类的文章,只有取得法定许可证或牌照的号,才有权限发。若是没有许可证,就贸然群发,那就会因此违法违规。

四、防范侵权措施最好的措施就是购买正版,不过对于我们新媒体小编来说,不是一般的贵,以图片为例,国内某版权公司的网络套餐价格均价30元/张图片

发福利:

提供一批无版权图片及使用说明

可以免费商用的字体说明:

敲黑板:微软雅黑都不是可以免费商用的字体!

免费商用的字体有:

方正系列-方正黑体、方正仿宋、方正楷体

其他免费商用字体查询方式:阅维基百科ListofCJKfonts列表:列表中有[F]标记的为免费商用的字体。

划重点:

坚持原创,获取授权,杜绝侵权!

坚持原创,获取授权,杜绝侵权!

坚持原创,获取授权,杜绝侵权!

附:公众号号主接广告审查的风险应对

1.审主体:一定要合适广告金主的身份,公司应该提供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避免广告有问题时,自己成为第一责任人。

例:之前审查广告的时候,发现著名的蜂蜜骗局的公司盗用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有水印标记:本附件仅供房屋租赁使用

法律规定: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2.审资质:特殊行业的广告一定要认真审查资质,例如:投资类广告要有金融行业许可证,小说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见下图长这个样子,注意盖章,防止ps图。

本文素材源于黑洞运营圈直播分享

分享嘉宾:肖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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