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退休了档案找不到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在找不到档案的情况下,就及时的申请档案补办,我们可以去单位里面申请补办档案。
2、在单位递交了档案补办申请书之后,单位会给我们开补办的证明书。带着个人身份证件和档案补办申请书,去当年毕业的学校先把学籍资料复印出来。
3、学籍资料复印出来之后就需要复印人事资料了,需要在我们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去复印人事资料。人事资料复印出来之后,需要盖上单位的印章才有效。
4、把复印出来的资料拿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补办,在审查完这些资料之后,负责人就会将资料装进人事档案袋里面,将人事档案袋密封盖章。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 下列档案违法行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
(5)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6)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7)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8)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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