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档案缺失部分材料怎么补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人事档案不慎丢失,无法办理退休等事项,必须补办才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法律客观: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立案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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