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涉及何种罪名,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的,一般是可以申请滴滴车主的,不过这种属于地方性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的交通运输部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阳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六条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地居住证;
(二)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取得的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经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从事本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经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考核合格;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证须知(晋中市)
在本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本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审核后,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应当提前30日,向市城市汽车客运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期限为4年。
驾驶员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转类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可直接从事网约车经营。
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转类从事巡游车经营活动的,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名参加巡游出租汽车区域科目考试。经考试合格,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参考资料来源:晋中市人民政府-晋中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阳泉市交通运输局-阳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不可以。
滴滴官方规定有犯罪史的人员不能从事滴滴,包括扩快车和专车。并且有一些疾病的人员也不能通过录用。具体如下:
驾驶员准入标准
1、 1年以上实际驾龄,C1(含)以上驾照,熟悉本市道路,驾驶习惯良好;
2、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外露皮肤无明显疤痕、纹身,无怪异发型(颜色),无传染疾病;
3、 普通话标准,懂外语优先(简单会话即可);
4、 年龄:男22-55周岁、女22-50周岁,无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且三年之内无重大事故,无不良嗜好。
扩展资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近日联合滴滴出行对外发布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人员资格审查的“负面清单”,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治安违法、交通安全违法等三大类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精神病的人员,都将被一票否决、禁止进入移动出行平台。
附:滴滴网约车驾驶人员禁入名单
1.重大犯罪禁入:在逃人员、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强奸罪、猥亵罪、拐卖罪、绑架罪、抢劫罪、毒品犯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扰序罪、淫乱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禁入: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结伙殴打、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猥亵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向他人提供毒品的、教唆他人吸毒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禁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涉牌涉证类违法、无照驾驶、其他扣12分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