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福利制度的中国情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主要内容
建国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一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工时制度、福利费制度,探亲制度、年休假制度、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制度和交通费补贴制度等。(1)工时制度是国家为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而制定的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2)福利费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专项费用制度,由福利费的提取比例和使用范围两部分组成。(3)探亲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分居两地的配偶、父母亲团聚问题而建立的一种福利制度,包括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探亲假期和假期待遇三方面的内容。(4)年休假制度是国家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每年安排职工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轮休的一种福利制度,包括休假天数和休假方式等内容、(5)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制度是国家为补偿居住在寒冷地区职工因宿舍取暖所支出的费用而建立的一种补贴制度,包括实行取暖补贴的地区范围、取暖期限、享受补贴的对象和补贴标准等内容。(6)交通补贴制度是国家为保证职工正常开展工作、合理负担交通费支出而建立的一种福利性补贴制度,主要有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出差交通补贴两种。
(二)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的探索
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经过了不断的充实和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各地在改革和完善福利制度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现行福利制度形成时间较早,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实际和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1)福利在职工全部劳动报酬中所占比重过大。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一种“低工资、多补贴,泛福利”的分配模式,相当一部分劳动报酬如住房、教育、文化设施等,是以非商品的形式无偿提供给职工,不计入工资。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职工收入普遍偏低的情况下,这或许是难以避免的,但与大力发展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显然是不相称的。
(2)“机关办社会”、“单位办社会”的现象相当严重。一些本来应该由社会承担的福利,如托儿所、幼儿园、理发室,浴室、车队等,都由国家机关承担,使相当一部分福利设施得不到充分利用,既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也不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精简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3)一些部门或单位擅自提高福利标准,或者采取种种形式给职工发放福利性补贴。这不仅加剧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的福利化、实物化倾向,不利于廉政建设,而且往往引起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攀比,竞相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或实物来提高本部门本单位的福利水平,损害了国家利益。
根据我国福利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今后,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的改革,总的来说是要改善公务员病事假待遇,完善和规范其他福利措施,力争尽快建立起与公务员制度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套独立、完善、规范的公务员福利体系。
当然,公务员福利待遇的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最终要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财力状况。但就改革方向而言,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1)逐步降低工资收入中福利的比重,将一部分福利性补贴纳入工资标准,尽可能实现公务员工资收入的工资化和货币化。(2)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可能地交由社会去办福利,提高福利制度的社会化,商品化程度,促进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的发育。(3)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使公务员的福利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福利制度作为对公务员生活的一种保障,与公务员的贪廉问题存在密切关系。强调工资收入中福利比重的下降,并不是要完全取消福利。实践证明,公务员适当的工资水平、完善的福利制度是公务员廉政的重要保证。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高薪养廉”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福利制度的补充作用就更加重要。在不过多增加国家财政困难的前提下,使福利制度真正为公务员解除后顾之忧,对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