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如题所述

在劳动相关法律中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法实施细则》等。

《劳动法实施细则 》
3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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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24
36、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1-24
《劳动法实施细则 》
3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个是什么时候颁布的法律?在网上百度找不到,只能找到一个2016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就有这一条,其它的都没有。确定有效吗?如果有效,我就可以主张,劳动合同没给我一份,主张双倍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