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受理公民的检举、控告、申诉;依法查办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和初查;负责有关刑事赔偿工作。 (检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的指导;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本市的执行情况;承办有关检察工作法案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市检察工作的法制建设的调研、规划;承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全系统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协调和统一指挥跨区域的重大警务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负责送达法律文书和有关信件;依法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