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村医身份
1. 全国人大代表耿福能建议:
解决乡村医生编制问题,完善乡村医生的退出机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保障问题。
2. 全国政协委员霍勇建议: 鼓励乡镇卫生院对于有执业(助理)医师进行优先聘用担任村医,尽量解决编制问题。
3. 农工党中央建议:
①全面实行“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将本级人才的组织人事关系归口上一级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流动机制。
②要提供村医的上升渠道,让村医成为卫生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活归村医,钱不归村医”。
二、提升村医待遇,监督补助发放到位
1. 全国政协委员戴秀英建议:
①应尽快完善村医补贴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可支持村医按工作量获得应有的劳务报酬。
②建议各地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督促地方明确签约服务费收费和分配标准,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全国人大代表耿福能建议:
提高基本工资待遇,并建立工资随工龄同步增
长机制,不断提升村医的薪酬水平。
3. 全国政协委员唐旭东建议:
同样是执业(助理)医师,在村卫生室工作,不应该比大医院的医生待遇要差,反而要更高
4. 全国政协委员张澍建议: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引入第三方监察机构,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乡村医生执业法规和工作考核制度。包括乡村医生执业范围、设备配备、身份认定、报酬、第三方监察制度、劳动量科学评估等等。
5.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霍勇建议:
合理配置资源,积极落实乡村医生“三险一金”政策,提高村医保障,提升乡村医积极性。
三、缴纳养老保险,提高退出村医补助标准
1. 全国政协委员戴秀英建议:
不同村医的情况不一样,应该分类解决村医养老难题:
①推进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②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③针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2. 农工党中央建议:
①支持和引导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村医参加养老保险,地方财政根据工作年限给予参保补贴,标准等同于乡镇卫生院在编职工。
②因年龄等原因不能参保的,由地方保障其合理养老待遇。
3. 全国人大代表邓前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