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税扣缴有了哪些新变化?

如题所述

国家税务总局12月4日发出公告,2021年1月1日起,简便优化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但是要满足几个条件

《公告》指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②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1485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③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贶爱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②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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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2
2021年个税扣缴主要优化两类纳税人个税预扣预缴办法,避免“先预缴、再退税”的麻烦。税务局对工资薪金的预扣预缴方式进行了调整。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第2个回答  2020-12-22
2021年个税扣缴新变化: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其累计收入达到6万元之前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20-12-22
比如说提出了新的预扣缴纳方法,而且也要及时确认信息,如果没有及时确认的话,那么扣除信息将会延长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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