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在外婆去世后娶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婆,有结婚证,房产、桉树林等属于外公和我外婆的共同财产,但是外婆去世时未对财产进行过继承,七个女儿也就是我妈妈七姐妹均已成人外嫁,平时回来看我外公,外公的工资全部由他后来的老婆掌控,现在外公才去世一个月,他那个老婆就说要卖我外公的房产等,请问一下我妈妈七姐妹和那个继母如何分割我外公的遗产?且我外公独自一人饿死在家里,女儿打电话发现一直未接听后赶到家里,外公已经几天没吃饭不行了,而他那个老婆却还在外面旅游,我五姨等人通知她才回来,外公的后事她没掏一分钱,相反在办丧事第一天她却独自进城把我外公工资卡上的钱全部转账到她卡里(我们有外公电话卡收到的转账信息),请问这样未尽到妻子的义务照顾丈夫的人,有权利继承我外公的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