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夫妻离婚了,有一儿一女,孩子目前是男方在养。男方要求女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女方觉得抚养费可以给,但同时提出寒暑假接孩子到身边过几天。可男方不同意让女方接走孩子,又想要钱,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抚养权在男方时,女方在给了抚养费的情况下,还是没有权利接走孩子吗
男方一边要钱,一边又不同意让女方走孩子小住。说想见孩子可以趁孩子放学见见。但是不许接走。还说 如果不给抚养费就告女方
追答不给接走你可以不给他抚养费
我朋友比你更难,她离婚,男方直接让她跟孩子断了联系,现在两个人分居两地,一直在僵持着,你可以起诉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