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9-19
劳动法中没有这个规定。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0-09-19
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员工签了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单位可以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到期后如果继续在上班,无论单位是否办了转正手续都视为转正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3个回答 2010-09-19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6个月!
参考资料:劳动仲裁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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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9-19
这里转正要区分了,意思不明
一种,是试用期转正式期,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对应的是3年及以上期限合同,超过6个月后,企业一方应当给予明确答复是否正式录用,不予录用必须提供充足理由
另一种,是在六个月后,是否可以和企业签订合同,即传统意义上的职工和劳务工之分。如果是这个,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