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止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 根据 仲裁法 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 法院 应裁定中止执行。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裁决执行的概念: 当仲裁一方当事人不能自觉履行仲裁裁决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 仲裁裁决执行的申请: 我国《仲裁法》第6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可见,当事人的申请是启动仲裁裁决执行程序的先决条件,没有当事人的申请,法院是不会主动执行仲裁裁决的。 按照《 民事诉讼 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 继承权 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提醒您,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 法律咨询 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 律师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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