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才落户政策2019

如题所述

1、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合肥市紧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各类管理人才,应聘到合肥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工作的,且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有集体户口)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本、单位接收证明、户籍证明申报入户。
2、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申报入户。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有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单位的集体户口本,可申报在单位的集体户落户。
3、领军人才配偶
合肥市规定,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在合肥市入户。
4、“蓝领”
企业正式录用的高技能人才,可凭有关材料、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在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合肥市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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