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的医保卡怎么使用

如题所述

医保卡跨市的使用方法如下:住院时,需要报告当地医保局备案;出院时,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等证件材料到当地医保局办理即可。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类别有5种: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以上三类人员简称“居外人员”,办理手续的同时将暂停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在参保地直接结算功能,办理备案60天以后方可申办备案取消手续。
4。异地转诊人员:指因患有限于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人员。转诊备案有效期一年。
5。自主转诊人员:非上述“四类人员”,未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前往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自主转诊备案手续有效期一年。

一、具体步骤
1。关注“所在地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公共服务”,选择“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参保地。认真阅读备案须知,点击“我已阅读”。首次使用的用户直接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陆”或返回原界面,输入手机号、密码登陆。
3。点击“新增备案人”,对需要备案的人员进行信息绑定。绑定时,卡号为字母开头的号码且字母需大写,社保卡密码默认为123456。
4。点击选择备案人信息,选择备案类型,异地就医备案类型分为“长期异地就医”和“临时外出就医”。
5。点击“长期异地就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选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其中一项类型。只需选择异地就医地,无需选择就医医院及上传单位证明。
二、异地医保备案可以根据以下两种办理:
1、省内异地医保备案:在省内异地就医,是无需办理备案的,直接在医院结算即可;
2、跨省异地医保备案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携带备案登记表、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根据相关规定,线下备案程序没有以前那么繁琐了。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类型可按如下选择:
1、参保地就医;
2、在省内异地就医;
3、跨省异地就医;
4、在类型三的基础上,有到其他省就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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