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需要迁户口吗

如题所述

领证是不需要迁户口的。
领结婚证的时候是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都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结婚不一定要迁户口,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是自愿行为。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凡是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法正式工作的,可以申请迁移户口。
领结婚证的流程: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2、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亲属关系以及三代以内近亲血缘关系证明;
3、三张两寸红底或蓝底免冠近期合影(没有的可现场照);
4、如一方为再婚者,还应携带离婚证或由法院判决的离婚关系证明证书。
综上所述,在领完结婚证之后,迁不迁户口也都是可以的,主要还是看当事人的想法。当然,如果不迁户口,那么就只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政策和福利,而不能享受另一半户籍所在地的福利政策。因此,对于以后买房、生育等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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