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

我国很多地方的习俗都是男方买房,女方买家电和家具。按照新婚姻法,离婚的时候房子还是归男方,女方顶多把家电家具带走。众所周知,房子是增值的,家具家电是贬值的。那么岂不是对女方很不利?但是反过来买吧,感觉怪怪的,估计男方也不会同意。有没有保护女方的方法,毕竟离婚后女方再婚的资本比男方低好多!
根据新婚姻法,注意我说的是新婚姻法,如果婚前买的房子是男方父母出的钱,他们有发票、合同、汇款单、收据什么的,但是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的名字,那么离婚了怎么分割房子?

回复多管闲事的女生:我只是想问清楚这些问题,如果不会对女方不利的话,我就不跟男友说什么财产公证一类的话题了!我只是希望这样!拜托你如果不知道答案不要在这里闲荡好吗?人家都很忙没空跟你吵架的!别人只是问一个问题,就被你侮辱成为想分财产,你不是过于敏感没事儿找事儿是什么?我逼着你在这里回答了吗?

那样的话房子应该是婚前财产的,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属于男方了,但是新婚姻法中第十九条有这个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你可以在结婚前向他提出,婚房为共同财产啊。都要结婚的人了,提出这个约定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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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08
请问你结婚的目的就是离婚吗?然后跟男方划分清楚,乘此分到男方的部分家产

向楼主声明一下,我是女生。

如果楼主是准备结婚,现在就想到离婚了,不如赶紧地就把财产婚前公正一下,我想如果是男方独自购买了婚房,如果他们跟你玩心眼,根本不用加上你的名字,但是男方父母愿意把你的名字加进去,说明在经济上就很承认你了。

当然楼主的想法很多,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事事都想在前,可惜楼主有没有听说过,精明反被精明误,选定了男人,且人家没有把你当外人看待,你应该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斤斤计较到最后反而得不尝失。

建议楼主,乘还没有结婚,就做一下婚前财产共证,和未婚夫约定一下,如果他要主动离婚,那么财产理应与你公平对分,这样你的损失就会降低。但是如果离婚的原因在楼主一方,我想男方也会提出约束的条件。

不知道,我这些补充,让楼主认为的“敏感的神经质男生”或者“受过打击的或者过于幼稚的男生”,依旧觉得没有道理吗?

对于楼主还未结婚却预料到要离婚的,婚后财产分割的想法,是否也是受过了刺激导致的。有意思!!!
第2个回答  2019-12-04
这是保护的出资方,如果是女性在外赚钱,反之一样。别说什么你当免费保姆,婚内他赚的钱你也有一半的,婚前那个是他自己努力所得,凭什么你要一半? 实在不想干保姆的活,你出去上班,请个保姆照顾家不就行了?为什么修改婚姻法,有部分不要脸的,专门结婚离婚赚钱。很多女性都要求房本写自己名字,殊不知买房的钱是他打拼多少年甚至是父母多少年才买下来的。婚姻双方,只想自己你找谁也过不好,这跟男女没关系,是你自己废物
第3个回答  2009-08-02
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规定,你说的应该是社会上形成的“市俗”吧?!法律一般会尊重,但硬判时还是按财产的形成关系来平等处分的。
第4个回答  2009-08-08
新婚姻法没有对女方不利,你的说法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