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仲裁,争论点是:怎么证明你2001年有在公司就业?如何证明企业末有帮你交保险?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理,你们必须要出示相关有交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证明作为企业补交的依据.如果你能出示这些证明材料,那么你胜算的机率非常大,因为仲裁机构首先会考虑弱视群体的利益.
但是企业不服仲裁的话,企业可以提交法院上诉,一审/二审等等这个过程非常漫长,少则一年,多则几年.劳动者通常耗费不起这个时间,企业通常都有专门人在负责此事.对于企业时间不是问题,他们的意图就是拖延时间,直到员工自动放弃为止.
我从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这类案件在公司经常发生,如果员工去上诉,企业的做法是宁可把钱给法官红包也不会给劳动者,因为如果案件输了,会涉及到企业的声誉以及其它员工的情绪,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你最好的不要透过法律途径去解决此类问题,你们可以找你们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去协商解决.一个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通常都会站在企业与员工的立场上权衡此种问题,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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