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变更或者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

如题所述

  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变更、补充一审判决,是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可以的,因为二审审的是一审的判决及诉讼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不是审你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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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因为,二审是上诉人对一审结果不服采取的司法救济,另一方未上诉人为被上诉人,如果另一方对一审判决内容不予认可的也可以上诉,这时二者都是上诉人,但其既然没有提出上诉请求,就说明他认可了一审的内容。到了二审过程中再提出已经晚了过了上诉期,所以他只能被上了,而不是上别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5
因为二审审的是一审的判决及诉讼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不是审你的诉讼请求。
第3个回答  2022-06-01
因为他是被上诉人,代表他没有上诉,上诉具有期限,他在规定期限内未上诉,期限已过,故不予受理
第4个回答  2009-07-29
可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