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8-02
要分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判断,我们有各种案例供参考和评估。北京隆安律师所刘辉律师携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第2个回答 2009-07-27
1)房子会被法院认定为是其母亲的财产(应该是婆婆公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夫妇的出资会被认定为“借款”。
2)可以的,但是法院可能会建议男方出钱租房,因为离婚后合住会有一些麻烦。当然你可以这么写,也有这么判的。
3)如上,可以。
4)如上,可以。
5)可以,是作为偿还“借款”和“利息”要求的还款,不叫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7-27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1.女方在离婚后继续居住并使用该房屋要看男方母亲的态度
2.获得经济补偿的难度较大!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09-07-30
1、此案最重要的问题是确定房屋产权。因为只有产权人才可以决定“女方在离婚后继续居住并使用该房屋”等问题;
2、除非你可以证明是登记错误,否则产权证的登记人则为产权人,但,因为房屋是夫妻双方出资的,这与产权人之间构成债权债务关系,你们可以要求产权人返还出资。
3、由于房屋产权存在争议,法院不会对房屋分割作出判决,但可能对居住问题做出继续居住的判决。